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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多宗违法违规案件处理情况

加入日期:2014-1-25 4:53:08

  证券时报记者 贾壮

  在昨日召开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发布了证监会中止美锦能源(000723,股吧)重大资产重组审查并立案稽查,并通报了4起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海南大印、海南龙盘园、海南万嘉等公司操纵期货市场违法违规案,向日葵(300111,股吧)高管丁国军、潘卫标内幕交易案,亚星化学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尤利丰等人超比例持股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案。

  中止美锦能源

  重组申请并立案稽查

  2013年12月4日,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美锦能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经并购重组委第42次会议审议,获有条件通过。

  会后,申请人按规定补充评估报告及相关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标的资产未经审计的2013年盈利情况显示,标的资产之一汾西太岳2013年实现净利润4543.69万元,只占盈利预测数14446.54万元的31.45%。

  申请人解释影响业绩的主要原因是,2013年7月至8月汾西太岳在煤炭采掘过程中遭遇陷落柱,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导致生产成本大幅增加。

  证监会于2013年8月14日受理美锦能源本次重组申请,标的资产上述情况发生在2013年7月至8月,申请人始终未对相关情况予以报告和披露,存在隐瞒标的资产生产经营重大情况的事实,涉嫌违反相关规定,因此决定对申请人立案稽查。

  同时,根据规定,中止对美锦能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的审查。

  三公司操纵

  橡胶期货合约被罚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监控发现的线索,2011年11月,中国证监会对海南大印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大印)、海南龙盘园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海南龙盘园)、海南万嘉实业有限公司(海南万嘉)涉嫌操纵“橡胶RU1010合约”行为立案调查。2013年12月,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海南大印、海南龙盘园、海南万嘉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调查发现,2010年10月11日-10月13日,海南龙盘园与海南万嘉事先串通,通过各自公司期货账户在橡胶RU1010合约上多次进行对敲交易和自买自卖,其中,10月11日,双方对敲交易和自买自卖合计占当日成交量的55.45%,致使当日结算价上涨4.68%,为当日橡胶合约中的领涨合约。

  10月12日,海南龙盘园交易量占当日成交量的80.77%,当日结算价上涨1.65%。

  10月13日,双方对敲交易占当日成交量的75.51%,致使当日结算价上涨2.79%。截至10月13日,连续操纵交易行为导致橡胶RU1010合约累计上涨9.39%,其中,海南龙盘园获利28.92万元,海南万嘉获利22.15万元。

  向日葵两高管

  因内幕交易遭罚

  创业板上市公司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向日葵)总经理丁国军、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潘卫标在公司披露相关信息前卖出本公司股票,规避损失。

  2013年4月,证监会对上述事项立案调查。2013年12月,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丁国军、潘卫标在向日葵2012年上半年净利润预计重大亏损的内幕信息公开前大量减持该股,构成内幕交易,对二人分别没收违法所得89万元、12万元,并处同等金额罚款。

  他说,本案属上市公司业绩急剧恶化,公司高管在利空消息公布前大规模减持股票的典型案例,其减持行为引发市场关于其涉嫌内幕交易的强烈质疑。从动机来看,高管减持多源于对公司股价走势不乐观。

  本案中,高管利用其相对普通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优势地位进行精准减持,规避损失,不仅违背了公司高管应对公司股东负有的信义义务,同时也违反了《证券法》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证券市场的公平性原则。

  查处亚星化学

  信披违法违规案

  根据山东证监局日常监管发现的线索,2011年10月,证监会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化学)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2013年1月,证监会对该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证监会认定亚星化学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尤利丰等人超比例持股

  未按规定披露被查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监控发现的线索,2012年5月,证监会对尤利丰通过“尤利丰”等5个账户买入福成五丰(600965,股吧)(600965)股票超过5%未按规定披露持股信息案立案调查。2013年2月16日,证监会对该案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尤利丰、尤利芹、尤丽丽、闫春杰、马素平等五个证券账户均由尤利丰直接操作。

  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期间,尤利丰通过其操作的五个账户持续交易了福成五丰,在2011年12月22日合计持有福成五丰15735035股,占该股总股本的比例为5.63%,首次超过5%的比例,2012年2月8日合计持有福成五丰股份比例均超过5%,其中2012年1月31日合计持股比例达到8%。

  根据公开信息,未发现尤利丰等人就上述账户合计持股达到规定比例事项申请上市公司履行公告程序。

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