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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6506亿 轨道交通债务较大

加入日期:2014-1-25 9:28:07

  新华网北京1月25日专电(记者 郭宇靖)北京市审计局24日发布了《北京市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3年6月底,北京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506.07亿元。其中,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形成的政府性债务余额较大。

  审计结果显示,北京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506.07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52.05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896.02亿元。北京市审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拥军解释说,这三类债务是并列责任,不能简单相加,后两者为或有债务。

  审计结果指出,从债务资金投向看,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不仅较好地保障了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需要,推动了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而且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大多有经营收入作为偿债来源。李拥军认为,从逾期债务率看,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逾期债务率仅为0.14%,说明偿债能力较强。

  这次审计涉及北京市本级所属16个区县,182个乡镇的政府性债务,共审计85个政府部门和机构、38个融资平台公司、57个经费补助事业单位、9个公用事业单位和119个其他单位。

  审计结果进一步指出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其中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债务余额较大。北京市23条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形成的政府性债务余额1518.6亿元,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156.64亿元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361.96亿元。此外,北京市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建设形成的政府性债务余额32.5亿元。

  从审计结果问题来看,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截至2013年6月底,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较2010年底增加3325.49亿元,年均增长33.23%。同时,个别区县和单位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资金达517.39亿元。

  对于审计结果,李拥军说,北京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已经或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办法,研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健全投融资体系。同时落实管理责任,完善监管机制,强化政府债务日常动态监管,对于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问题,正在研究整改措施。

  李拥军说,从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性债务的现状,以及资产与负债的相互关系看,北京市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作者:郭宇靖


编辑: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