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伟
新年伊始,汇丰洗钱风波也出了续集,只不过,这一次主角换成了摩根大通。美国时间1月7日,摩根大通旗下多个子公司与多个美国政府机构就有关麦道夫案的指控达成和解协议,累计支付20.5亿美元,打破了此前汇丰19亿美元的纪录。
其中,摩根大通银行与纽约州南区检察官办公室达成延缓起诉协议,同意支付罚金17亿美元,并同意检察官就其反洗钱系统存在缺陷、违反银行秘密法发出起诉书。和解金将全部用于补偿麦道夫案的受害者。根据延缓起诉协议,美国地方检察官将延迟起诉2年,若届时该行遵循其承诺,检察官将撤销起诉。
此外,就违反银行秘密法及反洗钱法要求的相关行为,摩根大通银行、摩根银行及信托公司、大通银行美国接受了货币监理局3.5亿美元的民事处罚;摩根大通银行就未及时发现并上报可疑交易,接受金融犯罪执法局4.61亿美元的民事处罚,不过,这部分处罚包含在了支付给检察官办公室的17亿美元和解金中。
“在把来自不同部门、不同时间点上有关麦道夫的各方面信息联系起来的考虑上,我们确实本应做得更好。”摩根大通集团发言人坦言。
同时,摩根大通还与法庭指定的麦道夫案受托人和发起集体诉讼的原告人达成和解,分别支付其3.25亿美元和2.18亿美元,以换取对方撤销指控。两项和解仍须法庭批准。
尽管摩根大通此前已经为和解事项计提了26亿美元的准备金,但该行表示,预计在2013年第四季度的业绩中有关诉讼费用准备金仍需再增加4亿美元(税前)。而由于相关和解金额不可抵扣税款,摩根大通去年第四季度利润可能因此缩水8.5亿美元。去年第三季度,摩根大通已经由盈转亏3.8亿美元,其中法律费用高达91.5亿美元。
“公司本身并不认为有雇员在知情的情况下,故意协助麦道夫。”摩根大通一位要求匿名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强调,该行在律师协助下进行了内部调查后,并未发现此类情况,这也是为什么摩根大通自身做出赔偿,而并没有个别雇员受到处罚。
高到不真实的回报
记者看到的检察官办公室的起诉书中指出,从1986年10月至2008年12月11日麦道夫被捕期间,其在摩根大通银行开设的活期存款账户和其他相关现金及证券账户几乎是麦道夫旁氏骗局实现的唯一通道。在此期间,几乎所有客户的投资资金都存入麦道夫证券在摩根大通银行的账户中,并通过一个与之挂钩的支出账户进行赎回。
从2006年开始,摩根大通位于伦敦的Equity Exotics部门(该部门主要负责设计基于某些投资基金表现的复杂衍生产品),已经发行了一种结构性产品,该产品与投资于麦道夫证券的联接式基金的表现相挂钩,为对冲该衍生品的风险,摩根大通对麦道夫证券的回报做了相应的自营投资。
2008年10月16日,该部门的一名分析员,向部门主管及其他人发了一封长邮件,质疑麦道夫证券的回报水平。
“在这个故事中有很多元素值得让我们紧张。”该分析员指出,摩根大通根本无法证实麦道夫的交易行为,似乎仅仅依赖于麦道夫本人的诚信,而麦道夫选择一间不知名的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奇怪决定”也令人生疑。“(联接式基金经理们)好像很畏惧麦道夫,只要业绩良好,似乎没有人敢提出任何严肃的问题。”
2008年10月29日,摩根大通向英国严重及有组织犯罪调查局提交报告,认为麦道夫证券存在可疑交易,“麦道夫证券的基金实现的投资业绩每年的表现太一致,远远超出同业,甚至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回报水平高得难以置信。”基于这些怀疑,摩根大通决定赎回投资于麦道夫证券联接式基金的3亿美元自有资金。
“当摩根大通发现麦道夫骗局存在可疑之处时,仅仅考虑到了自己的投资风险,避免了近2.5亿美元的损失。”金融犯罪执法局主管Jennifer Shasky Calvery说,如果摩根大通当时能够认识到自己应当承担的反洗钱责任,不但能为自己省下20亿美元,还会令其他受害者避免更多损失。
但是,摩根大通当时并未在美国提交质疑麦道夫的可疑行为报告。这封邮件中提出的担忧也并未转至位于美国的反洗钱合规人员手中,在此之后,摩根大通也没再对麦道夫证券与该行的关系,及其账户中的交易行为进行深入调查。
合规缺陷
事实上,在美国,摩根大通内部也曾对麦道夫有过质疑,但这些不同部门的怀疑同样并未被转达到反洗钱部门。
2007年底,摩根大通考虑将麦道夫证券加入自有“交易平台”,以提供给私人银行部门的客户。为此,该部门计划对其进行尽职调查,在遭到麦道夫的拒绝后,尽职调查程序被终止,麦道夫证券也未被加入交易平台。在麦道夫被捕后,私人银行部门的首席投资官在给客户的信中称“我们没有选择与麦道夫基金做生意,也从未理解他们的盈利模式,那些数字看起来不合理。”但这一信息并未转达给反洗钱部门。
上世纪90年代和2007年前后,大通另类资产管理曾两次考虑将麦道夫证券加入自己的平台中。1998年时,其中一位基金经理在看了麦道夫的回报数字后认为“高得不真实”;2007年再度考虑投资时,由于第一阶段调查无法确定其回报来源,而麦道夫又拒绝当面回答问题,尽职调查被再度中断。但这些基金经理的质疑同样未传达到反洗钱部门。
同样,摩根大通的反洗钱程序两次发出的“警报”也未能引起注意。2007年1月,麦道夫证券的相关账户由于转账金额异常而触发“警报”,这笔转账金额高达7.572亿美元,是过去90天内平均转账金额的27倍。2008年7月,系统再次就一项国债赎回相关事项发出警报。反洗钱调查人员在两次关闭警报前,都曾试图调出麦道夫证券的客户资料,但系统均报错,因为根本就没有这些资料。然而,除了浏览公司网页外,负责人员并未进行深入调查。最终,反洗钱调查人员都决定直接关闭警告,认为这些交易对于麦道夫账户来说不算异常。
“我们在(合规)程序、系统可能确实存在需要改善的方面,有一些不紧凑的地方。没有更及时地处理一些信息。”前述匿名人士坦言。
根据延缓起诉协议,摩根大通须在2年内向检察官办公室定期提交季度报告,阐述其在遵守银行秘密法及反洗钱法的相关程序方面,相关改善措施的具体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