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 王也
重庆商报讯
暂停一周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于昨天下午重新召开,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证券公司参与沪港通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就委托调查规定征求意见。
根据通知,沪港通交易佣金不得低于服务成本,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投资者。香港持牌机构以其内地关联机构的名义向内地投资者发布涉及香港股票的研究报告,应当由内地注册的分析师在相关报告上署名。明确了证券公司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参与沪港通的有关规定。
张晓军还表示,创业板专门层次正在研究和论证。其设立要与注册制改革、证券法修订、多层次建设等有机衔接。
有关委托调查规定,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就委托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案件调查试点工作规定(草案)征求意见。委托形式包括专项委托,一事一委托。交易所负责调查和取证环节,其他由证监会或派出机构负责。交易所不得转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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