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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加入日期:2014-10-21 7:59:56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14年10月23日起,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规则

  1、不同份额类别间的转换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是指:若投资者持有的某只基金产品具有A类份额和C类份额两种份额类别(基金代码不同),投资者可以将其持有的A类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C类份额,或将其持有的C类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A类份额。

  2、本业务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前提条件是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销售该基金的A类份额和C类份额。

  3、转入份额的持有期自该部分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转入份额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该部分份额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档次计算其所应支付的赎回费。不同份额类别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4、不同份额类别转换时,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不同份额类别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投资者办理本业务时,转出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转换业务。

  6、投资者办理本业务时,单笔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7、本业务与公司已经开通的不同基金之间可以相互转换的原有业务不产生冲突。

  二、转换费率

  不同份额类别的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份额类别之间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份额类别的赎回费率而定。

  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换费用=转出费+补差费

  2.转出费=转出金额 × 转出份额类别赎回费率

  3.转出金额=转出份额 × 转出份额类别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补差费=Max(转出净金额 × 转入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1 + 转入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 -转出净金额*转出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1 + 转出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 ,0)

  5.转入净金额=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6.转出净金额=转出份额 × 转出份额类别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份额类别赎回费率)

  7.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份额类别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三、 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开通该业务的基金包括:

  1、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531008,C类份额:530008)

  2、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530009,C类份额:531009)

  3、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530017;C类份额:531017)

  4、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530020;C类份额:531020)

  5、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530021;C类份额:531021)

  6、建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0207;C类份额:000208)

  7、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0435,C类份额:000723)

  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不同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情况以相关公告为准。

  四、业务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投资者可以在上述基金的开放期内,到上述基金的销售机构资讯和办理本业务。

  五、适用销售机构

  本公司的代销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办理本业务,具体情况以各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为准,投资者办理本业务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六、咨询方式

  公司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公司官方网站:www.ccbfund.cn

  七、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0月21日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

  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 号公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下发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及我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决定自 2014年10月20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神州泰岳”(股票代码:300002)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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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来源:中证网-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