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 王立彬)10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明确了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灾害防治、特色产业发展6项重点任务,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户户安居、家家有业、乡乡提升,使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
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教授李雪峰博士说,鲁甸地震震级不高、伤亡巨大,凸显当地发展落后与民生贫困的现实。《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提出兼顾当前和长远,就是要把群众生活、住房恢复重建、损毁自然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等当务之急,同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新型城镇化建设等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起来。既要确保灾区群众过冬万无一失,又要创造经济社会新生的“春天”。
专家认为,落实《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提出的统筹解决问题,就要在灾区重建过程中,把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及正在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国务院扶贫规划等衔接起来,形成中长期的“合力”。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副秘书长金磊认为,必须结合地区减贫脱贫与可持续发展,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
规划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使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李雪峰认为,这将为三年后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仅要超过灾前水平,还不能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掉队”。“特别是住房恢复重建,要在吸取经验教训基础上,为类似地区旧危房片区改造发挥示范作用,为其他地区有关规划提供借鉴和思路。要举一反三,在未来最大程度避免类似低震级、高伤亡的不幸重演。”
规划提出,根据灾损规模和灾区实际,中央财政加强对恢复重建的资金支持,重建资金实行总量包干,由云南省统筹使用。“这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地方政府灵活性和积极性。重建资金包干,云南省统筹使用,要在简政放权大环境下层层包干、层层验收、层层问责,培养灾区经济再生能力。”李雪峰说。
规划提出综合采取财税、金融、土地、产业、社保等政策,减轻灾区企业负担。李雪峰说,造血、减负等各项政策整合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在摸索新的重建方式同时,实践证明成功的办法要坚持完善发展,如对口支援,中央可以不“接郎配”,但云南省要积极主动,衔接兄弟省区市、中央企业、社会资本。“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又是发展不平衡的大国。西部地区走出贫困,走出灾难,重建再生,是我们的共同责任。”
规划提出调动市场和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群众主体作用。中国扶贫基金会秘书长刘文奎认为,社会力量参与灾后重建工作十分重要,地方政府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公益组织要积极主动与政府规划衔接。灾后重建很难一蹴而就,应有三到五年准备。鲁甸地区贫困面大,社会组织在受灾群众建房方面可以给予更多实实在在的帮助,引导受灾群众理性把握建房节奏,以免抬高价格,增加灾区民众成本。
作者:王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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