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沪港通”试点正式获批于11月17日启动。消息公布当天下,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发布公告表示,分别获得“沪港通”独家结算行资格和“港股通”业务结算银行资格。
其中,中行方面表示,近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简称:香港结算)选定中行为“沪股通”独家结算银行,由中银香港和中行上海市分行分别担任香港和内地结算银行。而今年10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登公司)同意中行“港股通”跨境资金结算业务资格申请,并指定中银香港作为中登公司在香港结算的开户银行,办理相关结算业务及换汇业务。
至此,中行已获得“沪港通”全部业务资格,成为“沪股通”独家结算银行和“港股通”结算银行及独家指定银行。
工行方面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工行已于日前获得中登公司批复成为“港股通”业务结算银行,获准办理“港股通”业务的资金跨境结算以及换汇等业务。此外,该人士透露,工行已制定了包括跨境资金结算、人民币港币换汇以及账户结算透支等一揽子“港股通”服务方案,并将通过总行、境内上海分行和在港的全资子公司工银亚洲之间的协调联动,服务“港股通”业务。
该人士介绍,“港股通”业务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作为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港股通”业务有利于加强两地资本市场联系,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扩大两地投资者的投资渠道,增强我国资本市场的综合实力,并在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以及巩固上海和香港两个金融中心地位等多个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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