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央行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债券统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与以往不同的是,这项统计制度横跨了多个债券交易市场,将所有现存的债务性金融工具囊括其中。央行称,“央行今后将继续与证监会保持协作,加强金融市场信息共享,共同推动金融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自2013年一季度开始,我国债券市场开展了一场罕见的针对跨市场窝案、串案等不法行为的债市“打黑”工作,市场风气为之一肃,可见央行、证监会在内的债券监管部门之间在信息互通方面早已心有灵犀,此次以文件方式将统计制度确立,将更有助于市场监管的公开透明。
互联互通制度化确立
《制度》以我国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商业银行柜台及其他场所发行以及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的债务证券,包括债券、票据、存托凭证等债务性金融工具作为统计对象。由报送机构逐支报送债券的产品、发行人、存续期、交易、持有人信息,以及债券收益率和其他有关统计资料。报送机构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及交易所债券市场多家机构。
“此次债券统计制度的建立是加强金融统计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支持经济金融政策决策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部际协调机制加强债券市场监管合作的重要步骤。”央行表示。
2012年3月18日,国务院批转《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债券市场监管协调机制,明确监管责任,促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
当年4月,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成立暨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议事规则》,会议由部际协调机制召集人、央行行长周小川主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时任证监会主席的郭树清均出席了会议。此后,部际协调机制的进展并无更多披露。
“部际协调机制目前最大的作用在于信息共享,实际上,此前央行和证监会之间也有信息的互通渠道,此后通过制度化的方式加以确立,沟通会更为顺畅。”一位债券市场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遗憾的是,对于市场呼吁的两个债券市场统一监管、统一标准,互联互通的需求,仍然有距离。
央行与证监会分工明确
虽然《制度》是针对整个债券市场,但央行与证监会的分工仍然明确。
《制度》中明确,央行负责统一采集编制债券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证监会负责交易所债券市场统计工作管理与数据的收集、整理与汇总,并以信息共享的方式,按制度要求提供给央行。
在统计工作的检查方面,也有“依职权分别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统计工作进行检查”的分工。在报送机构的统计工作开展、评估方面,两家监管部门将联手,并“加强债券统计数据共享。”
“从统计开始加强两个市场的互通,是很实际的做法。”上述债券市场人士表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国债券市场的分裂是长久以来的历史原因造成的,监管部门之间的职权划分意识难以打破。”
今年5月,国务院发布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再次重申“深化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加强债券市场监管协调”,要求充分发挥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各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各司其职,加强对债券市场准入、信息披露和资信评级的监管,建立投资者保护制度,加大查处债券市场虚假陈述、内幕交易、价格操纵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
一位债券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尽管困难重重,但统一监管应是最终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