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晚间,北方国际发布公告称,2014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王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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