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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执法工作情况

加入日期:2014-12-29 9:25:25

  2014年12月2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通报了证监会近期针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执法工作情况。

  发言人表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严重扰乱金融管理秩序,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破坏资本市场诚信基础,是《证券法》、《基金法》和《刑法》明确禁止、规制的违法犯罪行为,是证监会及相关执法部门历年来严厉打击、关注的重点。证监会自2013年下半年开发启用大数据分析系统以来,已立案调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件41起。目前,已将涉嫌利用华夏基金公司、海富通基金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20家金融机构的未公开信息,从事非法交易活动的罗泽萍、刘振华、蒋征、陈绍胜、牟永宁、程岽、黄春丽、张敦勇、张治民、陈全伟、邓瑞祥、张颢等39名涉案人员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其中,钱钧、苏竞已受到刑事处罚。

  发言人介绍,今年以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件出现一些新变化、新特征:一是部分涉案金额、非法获利特别巨大。在近期已查办的案件中,涉案交易金额累计10亿元以上的有7件,非法获利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有13件;二是涉案人员已涉及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银行等多类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三是出现多环节调配资金、频繁变换交易方式等隐蔽性较强,以及内外串通共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案件。

  从近年来查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件的执法实践来看,证监会构建的以市场监控系统、举报分析系统、舆情监测系统的线索筛查为基础,以自律监管机构、日常监管部门和其他执法单位的线索移交为补充的“六位一体”的线索渠道体系,与公安机关针对打击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探索建立的行政与刑事“同步研究、联合调查”新模式,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发言人表示,为切实履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诚信的监管职责,证监会将始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原则和要求,不断提升监管执法的专业化、科技化水平,加大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的打击力度。发言人郑重提醒,金融机构的相关从业人员要常怀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恪守诚信职业操守,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责任编辑:HN666)

编辑: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