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高敬、王希)记者6日从海关总署获悉,自3月1日起,“属地申报、口岸验放”进出口通关模式的适用范围扩大至一年内无走私违规记录、资信良好的B类生产型企业。至此,这种通关模式可惠及的企业将由15万余家扩大至近33万家。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表示,随着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产业梯度转移战略的深入推进,跨区域物流频繁发生,规模日益增大,口岸希望拓展辐射范围,延伸口岸链条,提升综合竞争力,广大内陆企业则希望建立更加便捷的物流通道。
为顺应区域物流和经济发展的要求,特别是便利内陆企业通关,2005年海关开始启动区域通关改革,并从2013年11月1日起,全面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深化改革启动以后,采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月平均货运量达1914万吨,比改革前提升了5.77个百分点。
张广志说,海关作为进出境监督管理部门,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将借助区域通关改革的成果,构建手续便捷、运作高效的海关区域一体化监管体系,将传统的以关区为单元的监管理念,向区域化、全域化转变,促进跨境运输、多式联运发展。
作者:高敬 王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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