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相关方称接监管层通知 上市地、募资用途周四报会
4月15日晚,IPO发审会将在下周重启的传言在坊间发酵。
有来自投行的消息称,当日接监管层电话通知,主要针对近期需补充的相关IPO审核材料情况。
据前述投行人士称,电话通知事实上是针对此前自主选择上市地与募集资金等需补充的情况细化要求,已更新财务数据的发行人,须确认是否变更上市地、募资用途及募投前后差异等,并在本周四下班前报送监管层。
当晚,部分拟上市企业也向记者证实收到相关信息,一位接到通知的券商人士透露,近期应该会有书面文件下发。
此前证监会主席肖钢在博鳌论坛受访时指出,拟上市公司需补充年报等情况,新股发行将按程序进行。
记者从投行及拟上市公司处了解到,目前很多在审企业三月底左右已完成最新一期的财务数据更新。
拟上市公司除更新2013年报的财务数据外,还需根据发行监管相关配套政策的微调,来相应调整申报文件。此前,证监会通过发行监管问答方式,公布取消根据发行股份数选择上市地的限制,发行人可自主选择上市地。
而在此前的IPO政策微调中,对发行承销办法、老股转让规定、募集资金运用信披等均有微调和完善,这也需发行人在相关文件中予以落实。对市场关注的预披露规则修订方面,证监会将按新股发行改革意见的要求陆续出台,但这并非正式开审的必备条件。
4月1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指出,为落实本次新股发行改革的有关要求,截至目前,证监会已完成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老股转让办法等文件的制定、修订工作,并完善有关信披规则。同时,为落实小国九条,证监会正抓紧制定相关规定。
这一系列的监管动作显示,IPO重新开审的配套政策准备条件,已逐渐到位。发行人与投行的准备工作也进入了新阶段。
显然,市场随即由此形成联想,本周内或能启动新一轮预披露,IPO审核节奏回归常态也将逼近。
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指出,在审企业补充完善材料,重新递交后,将按本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要求安排预披露等程序。(.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