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5月17日电 (林春茵 林曦)17日,记者从在福州召开的教育部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检查反馈会上获悉,继2013年21个县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后,今年福建省又有16个县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厦门市成为该省首个各县(市、区)悉数“达标”的设区市。
5月13日至5月17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福建新申报的16个县进行督导检查。据当天召开的督导情况反馈会通报,16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指标上,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
通报指出,这16个县在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优化结构比例、提升教师整体水平,提供公平机会、关爱特殊群体,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成效突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明显进展。
此次通过督导评估的县(市、区)为:厦门湖里区、翔安区,漳州南靖县、长泰县,南平武夷山市、延平区、邵武市、建阳市,莆田荔城区、城厢区,三明泰宁县、永安市、沙县,龙岩新罗区,宁德福鼎市、福安市。
2013年通过督导评估的县(市、区)为: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罗源县、福清市,厦门市思明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晋江市、石狮市、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莆田市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三明市梅列区、三元区,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
据了解,福建省计划从2012年起,经过6年努力,到2017年底,全省92个县(市、区)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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