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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国家标准发布

加入日期:2014-6-13 17:56:16

  新华网北京6月13日电(记者陈炜伟)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日前批准发布了《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GB/T30600-2014)国家标准,标准将于2014年6月25日正式实施。这是记者从国家标准委等部门13日举行的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的。

  《通则》明确,高标准农田的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不高于8%;田间道路通达度不低于90%;农田防护面积不低于90%;田间基础设施的使用年限不低于15年;建成后耕地质量等别应达到所在县同等自然条件下耕地的较高等别,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应有显著提高。

  据了解,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田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去年,国务院批复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到2020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8亿亩。

  国家标准委副主任于欣丽介绍,目前相关部门围绕各自行业需求制定了行业标准,许多地方也制定了地方标准,但建设标准参差不齐、难以统一考核评价的问题比较突出。此次发布的《通则》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对于实现全国技术标准的统一,解决高标准农田“建什么、怎么建”的问题,实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上下结合、相互衔接具有重要作用。

  据介绍,《通则》由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部门共同编制。《通则》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主要涉及的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八个方面,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本要求。

  于欣丽说,下一步,各部门将共同做好《通则》的宣贯和培训,并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的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利用评价“首”、“尾”两个关键环节进行规范。

  作者:陈炜伟

编辑: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