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广东省金融办向境内外媒体通报了广东省政府新近印发的《关于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内容。《意见》针对全面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提出,积极推进QDII2试点,逐步实现深交所与港交所的互联互通,创新发展两地同步上市的金融产品。
广东省金融办主任刘文通表示,我省将充分利用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CEPA以及前海、横琴、南沙建设的部省协调机制,争取更多金融先行先试政策在广东落地。未来将在前海、南沙、横琴推行更加开放的政策。
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于2012年由国务院批准建设,这是目前为止国内金融改革创新内容最为丰富的试验区。《意见》的制定是为了贯彻落实好国家金融改革部署,服务好我省发展新战略。
刘文通说,《意见》的指导思想可以用“5+1”来概括。“5”分别为:一、建设一个改革创新、竞争有序、监管适度、功能完善的现代金融体系;二、发挥金融支持珠三角转型升级和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的双重驱动作用;三、推进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四、推进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及各类金融组织均衡发展;五、大力发展国际金融、科技金融、产业金融、民生金融和农村金融。“1”是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意见》具体列出了8大类32项具体工作任务,包括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推动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创新公共政策中现代金融工具运用、着力扩大金融开放和完善金融生态体系。
刘文通说,《意见》的总体目标最终要体现为“三个建成”,即建成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成粤港澳紧密联系、在亚太地区具有较强集聚辐射能力的国际金融中心区域;建成与我省经济地位相适应的金融强省。到2020年,我省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要达到9%以上。
《意见》在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中提到,加快广州、前海、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股权交易中心发展,建立健全转板机制,加强信息披露等基础性制度建设等。省市联动共同推动广州、深圳区域金融中心和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广州南沙及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等重要金融聚集区建设,继续加快“广佛莞”和深圳金融科技结合试验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