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1日讯 据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报道,据上交所公告,北京银行(601169.SH)因公司股东大会相关决策程序违反交易所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北京银行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经上交所查明,北京银行于2014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H股上市的相关议案。2014年4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披露将于2014年5月20日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由于公司部分股东对发行H股的相关议案仍持有不同意见,公司在会议现场以口头形式征询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意见,以举手方式表决,同意推迟审议H股相关议案,并取消相关议案的表决。上交所认为,北京银行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现场提出不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未能满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的召开日前2个工作日延期或取消提案的时限要求,亦不符合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情形。此外,公司取消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行为,损害了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行使表决权的利益。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做出对北京银行予以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决定。同时上述纪律处分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中国经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