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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上市公司年报审核情况 存在三方面问题

加入日期:2014-9-13 7:28:12

  主要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财务会计披露事项存疑、其他披露事项存在不规范等三方面问题,对信息披露有问题的公司已采取了监管措施

  年报监管一直是证监会加强投资者保护的重要抓手。在昨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张晓军对201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核情况进行了通报,张晓军说,上市公司整体能够较好地理解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但仍有部分公司存在一些问题,对于信息披露有问题的公司,证监会已采取了监管措施。

  对775家公司进行重点审核

  张晓军介绍说,去年上半年对上市公司年报主要以审核为主,下半年以现场检查为主。截至2014年6月30日,2013年年报审核工作已全面完成。根据要求,沪深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具体情况实施审核,三年内每家公司至少审核一次;证监会派出机构结合监管情况选取合理比例的公司年报进行重点审核;上市公司监管部门视情况选取适当比例的公司年报进行审核。

  截至2014年4月30日,沪深两市共2537家上市公司,除博汇纸业(600966,股吧)、ST成城、ST国恒3家公司未按期披露年报外,其余2534家均披露了2013年年度报告,包括主板1436家,中小板719家,创业板379家。

  张晓军表示,在沪深交易所已完成的2018家公司年报审核中,主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对公司经营业绩、会计处理、“三会”运作、内部控制、现金分红、承诺履行等事项进行了关注,同时首次试行公开了180余家公司的年报问询情况,加大监管公开力度;证监会派出机构对775家公司的年报进行了重点审核;上市公司监管部门选取了8家公司年报进行审核;会计监管部门抽样审阅了415家公司的年报、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

  存在三方面问题

  张晓军说,今年是年报直通披露的第一年,从年报审核情况看,上市公司能够较好地理解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但仍有部分公司存在对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及信息披露解释公告执行不到位、会计专业判断依据披露不充分、信息披露简单错误等问题,主要内容有:

  一是信息披露不规范。部分公司年报披露不准确、不完整,如数据单位错误、报表项目列报不当、披露前后不一致、实际控制人披露不彻底;信息披露直通车后,部分公司因工作失误、把关不严等原因而多次“打补丁”或修正;部分内容未按规定充分披露,如订单情况、控股股东经营状况、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研发支出;部分公司重大合同、诉讼、质押担保、政府补助等信息未按要求临时披露,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报告;部分公司业绩预告不慎重,与年报数据差异较大,误导投资者;部分公司内部控制披露不规范、不充分,内控评价范围表述不正确,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参差不齐,评价结论和审计意见不恰当;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披露质量仍需提高,如公司业务模式、行业趋势、风险揭示、会计政策等需进一步提高针对性。

  二是财务会计披露事项存疑。部分公司债务重组确认依据、重大会计估计适当性、基于评估增值的公允价值调整存疑,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辨认、合并范围适当性有待商榷;资产减值、坏账准备、折旧、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等计提依据不充分,研发支出资本化和费用化的标准不明确;存在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司仍占一定比例,核算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差错更正的合理性仍需商榷;部分公司会计政策未明确诸如金融资产减值的认定标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的量化标准、成本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部分新业务如手游、网游收入确认合规性存疑;部分公司未按要求披露与政府补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分步处置子公司、分步实现企业合并等相关的信息。

  三是其他披露事项存在不规范。部分公司存在高管违规兼职、违规修改公司章程等现象;部分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仍然存在,如为控股股东垫付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此外,还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规范、超期承诺未履行或承诺不规范等行为。

  已采取监管措施

  张晓军表示,针对年报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沪深交易所已采取下发监管函、要求更正或补充公告、中介机构发表意见等自律监管措施2566项,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46家次;证监会派出机构也已采取监管谈话、警示函、责令改正等行政监管措施30项,移送立案11家次;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已提请派出机构对4家公司现场检查,对其他关注事项采取问询、要求解释说明、中介机构专项核查等措施进一步落实。

  

(责任编辑:HF023)

编辑: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