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8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增强税务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用身边事、身边人警示教育广大税务人员警钟长鸣、利剑高悬,常怀敬畏之心,自觉遵纪守法,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对陈国锋等8起违法犯罪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通报的案件分别是:广东省增城市国税局第一分局副局长陈国锋受贿案;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国税局税源管理一科副科长唐芝艾受贿案;宁夏自治区石嘴山市国税局稽查局副主任科员贺惠琴受贿案;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国税局票证中心王维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国税局副局长王彦臣滥用职权、贪污案;江苏省常州市国税局稽查局蔡强受贿案;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国税局虬城分局局长吴宁松受贿案;广西自治区桂林市地税局调研员李玲清受贿案。这些案件既有领导干部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又有基层税务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税谋私,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警示教育意义。
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剖析案因,深刻吸取教训,切实通过以案说法,引以为戒,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一要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及警示教育,防止党员干部出现信仰缺失、道德滑坡、沉溺享乐等问题,让理智战胜贪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其自觉树立廉洁自律防线;二要继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各项制度建设,规范广大税务干部用权方式,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构建起严密的防护网;三要继续严格管理。严格纪律约束,关注干部职工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抓早抓小抓实,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发展成大案件。四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改进监督方式,加大问责和惩戒力度,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不姑息、不放纵,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从而形成“不敢为”的强大威慑力。(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监察局)
作者: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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