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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通新规颁布市场可自行创造额度?

加入日期:2014-9-29 6:24:06

  九月最后一个周末的消息面趋于平静,市场焦点聚集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下称《试点办法》)的解读。《试点办法》消除了此前投资者的部分疑虑,沪港通短期吸引力有所上升,投资策略的灵活度也得以拓宽。

  值得注意的是,《试点办法》增加了融资融券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八条明确了保证金交易及担保卖空的标的范围、比例限制等其他要求。

  投资者切勿将该条误读为变相增加了沪股通的总额度。根据《试点办法》中的可用额度计算公式“总额度余额=总额度-买入成交总金额+卖出成交对应的买入总金额”,在额度计算时均是根据成交额,因此该条规定只是方便投资者进行杠杆操作,减少了沪股通投资者实际需要动用的资金量。

  总量口子并未放宽,但从投资策略的角度来看,允许担保卖空这一规定也许可以赋予市场自行创造额度的可行性。

  如果当天沪股通3000亿元人民币额度用罄,而某机构极其看好A股市场,此时若没有卖空机制,该机构只能转向RQFII等渠道。而一旦可以担保卖空,根据前文“总额度余额=总额度-买入成交总金额+卖出成交对应的买入总金额”,机构可以选择卖空看跌的股票,从而自行创造出相应额度用来买入看涨的股票,进行多空配对交易。

  如果该配对交易策略得以实现,将不仅提高A股市场的短期活跃度,也将有益于个股之间的价值回归,一定程度上缓解部分个股股价虚高而部分个股被低估的现象。

  但由于《试点办法》中提及“卖出成交对应的买入总金额是指卖出成交的股票按其买入的平均价格计算的总金额”,而先行担保卖空并无对应的买入均价,交易所可能将担保卖空成交额界定为零,因此该策略是否能单方面创造额度仍有待交易所明确。

  除《试点办法》的公布外,上证所计划测试内容中也首现另一投资者关心的问题:税收费用。目前仅有双边千分之一的印花税、资本利得税、红利税暂不在内,符合众外资投行的预期。随着沪港通机制的完善,投资者的各种疑虑正在逐步打消,沪市的吸引力也将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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