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股票期权试点做市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试点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引》(以下简称“《做市商指引》”)。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市商指引》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考虑到市场及相关机构业务技术准备情况,《做市商指引》中关于投资者询价及做市商提供双边回应报价(第三条第二项、第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暂不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三、本所受理做市申请材料的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aboutus/hotandd/ssenews/a/20150109/fb39db8be730372b08544cf128b76c91.doc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一月九日
(责任编辑: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