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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一致行动人退散 海联讯或被中科汇通接盘

加入日期:2015-10-20 8:51:17

  造假上市终将要付出代价,早盘停牌的海联讯(300277)晚间宣告了即将易主的消息。

  海联讯今日晚间公告,第二大股东孔飙和第三大股东邢文飚拟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海联讯股票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三角同盟

  根据公告,孔飙、邢文飚和中科汇通正就股权转让的事项进行谈判,公司股票预计不晚于11月19日复牌。如上述各方未能于11月19日之前签署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转让协议》,各方之间三个月内不再重启本次股份转让。

  邢文飚、孔飙为海联讯历任董事。2010年10月22日,为巩固章锋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前三大股东章锋、孔飙、邢文飚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该《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章锋不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之日止。孔飙、邢文飚若作为公司的股东或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即不得退出一致行动。

  《一致行动协议》还约定,在股份锁定期内,各方不得辞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孔飙、邢文飚如提出辞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在确认其辞职对公司无重大影响的前提下,由董事会、监事会决议通过后方可辞去。

  锁定期届满后,孔飙、邢文飚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所持海联讯的股份时,应保证章锋的优先受让权;在章锋作出不受让的意思表示后方可转让给其他方,并须保证受让方知悉《一致行动协议》的内容并同意成为公司股东后接受该协议的约束。

  这意味着,若上述股权从孔飙、邢文飚转移至中科汇通之后,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科汇通

  东窗事发

  然而,海联讯造假上市一案于2013年初东窗事发,公司受到证监会立案调查。2014年11月,证监会公布调查结论:海联讯为实现发行上市目的,在相关会计期间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并虚增营业收入,IPO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同时,上市后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也存在虚假记载。

  随即,证监会向上市公司发布《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董事章锋、邢文飚、杨德广、孔飙等多名公司管理人员处以罚款及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

  为维护因海联讯虚假陈述而受到投资损失的适格投资者利益,海联讯4名控股股东章锋、孔飙、邢文飚、杨德广出资2亿元设立“海联讯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用于赔偿公众投资者因海联讯虚假陈述所遭受的损失。这是中国资本市场上由大股东主动出资运用市场机制补偿投资者的首例。

  早在2014年5月22日,苏红宇等4名对造假上市负有直接责任的公司原董事就第二届董事会届满离任,部分监事也随着届满离任。

  2014年12月19日,邢文飚、孔飙提出辞去董事职务申请,获得董事会同意,并于 2015 年1月21日正式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这正好为此次股权转移埋下伏笔。

  今年6月29日,章锋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新接盘者

  今年9月22日正好是海联讯上市三周年之日,章锋、邢文飚、孔飙等人所持有股份解除限售。根据公告,邢文飚、孔飙截至9月22日分别持有海联讯股票 1965.3678万股、2503.33万股,其中,邢文飚尚有200万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然而,由于今年7月份市场异常波动,为维护证券市场稳定,章锋、孔飙、邢文飚承诺在2016 年1月10日之前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恰恰此时,中科汇通大举杀入二级市场,举牌10余家上市公司,而海联讯也是中科汇通的“猎物”之一。

  根据海联讯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科汇通早在2015年5月7日就开始买入海联讯股票。 7月15日,中科汇通首次举牌海联讯,合计持有海联讯 671.34万股,占海联讯总股本 5.01%。9月17日,中科汇通再次增持海联讯232.11万股,累计持股数已占公司总股本的 6.74%。

  如此算来,若邢文飚、孔飙将其持有的全部海联讯股份转予中科汇通,中科汇通持股总数或将达到5372.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0%,直接超过第一大股东章锋,成为实际控制人。


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