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2月14日讯 长海股份(300196)周一午间公告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创业板)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称,将与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表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景网)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szse/bulletin_detail/true/1201832502?announceTime=2015-12-14%2011:39
作者: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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