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下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其中包括取消证监会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新的交易品种,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上市新交易品种的行政审批。业内人士指出,这将为未来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进一步扫清障碍。
据《决定》内容显示,此次国务院共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此次,证监会取消的行政审批共9项,除上述两项外,其余还包括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审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收费审批;新三板公司新增股东或原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审批;期货交易所上市、修改或终止合约审批;期交所合并、分立或解散审批等。
另外,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日前发布第22号令,全文公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自2015年4月10日起施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同时停止执行。
本次目录修订适应我国改革发展和经济全球化新形势,主要的政策导向:一是放宽外资准入。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取消钢铁、乙烯、造纸、起重机械、输变电设备、名优白酒等股比要求。有序推进服务业开放,在商贸物流、电子商务、交通运输、社会服务、金融、文化等领域提出了一系列开放措施。二是引导外资投向。鼓励外商投资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鼓励外商投资研发环节,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三是完善政策体系。从注重外资准入管理更多地转为市场调节和行业监管,通过节能、环保、技术、安全等措施能够实现内外资一致监管的条目不列入限制类,限制类条目从79条减少到38条。提高政策透明度,允许类项目不再保留外资股比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