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外林:《公司法》应与《证券法》联动修订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您的位置:首页 >> 证券要闻 >> 文章正文

侯外林:《公司法》应与《证券法》联动修订

加入日期:2015-3-9 2:41:20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证监局局长侯外林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今年的提案之一是修改《公司法》,因为《公司法》2005年的时候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修订,到现在已经十年,《公司法》有很多的一些规定已经不太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再加上全国人大去年也启动了《证券法》的修订,《公司法》跟《证券法》应该联动做修订,这样才不会引起相关法律互相打架的情况出现。

  侯外林认为,把《公司法》有关证券发行核准制的规定,全部改为注册制。另外,因为公司债也是最典型的证券,公司债应该由《证券法》的调整来规范比较合适,所以应该把《公司法》里面有关债券发行的规定移植到《证券法》中。目前来看,全世界证券市场基本都是这样做的。

  此外,侯外林还提出,应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必须实行累积投票制,方便中小股东能够用有限的投票权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或监事。设定上市公司违反治理机制强制性规定的法律责任,解决“只有强制性规定、没有罚责”的问题。

编辑: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