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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加入日期:2015-5-23 6:30:56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5-45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23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1,0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51,06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26,59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5月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29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526,590,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591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18号桔园洲星网锐捷科技园22栋 咨询联系人:刘万里

  咨询电话:0591-83057977,83057818

  传真电话:0591-83057088

  九、备查材料

  1、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2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编辑: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