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7日电(记者孔祥鑫)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简化因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通知规定,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只提供无房产证明的,每人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500元。
该通知指出,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如果职工除提供无房产证明外,同时还提供租房合同及实际房租支出发票,可按照“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房租实际支出”的流程办理。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简化办理手续后,相比以往,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将无须再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租费发票,只需证明确属无房的,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据了解,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北京市住建委实现联网实时查询职工的住房信息。职工申请提取时只需授权管理中心查询本人的住房信息,联网查询结果确属无房的,当时即可办理提取业务。
作者:孔祥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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