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是逐利的,也是嗜血的,其任何股票市场都具有这样的两重性,对于投资股票市场的投资者(即有中小投资者,也包括机构投资者)而言,一定要有风险的自身承担能力。目前随着多账户的开设,中国股票投资者开户数已突破1.26亿,而如果细分来看,中小投资者占据着绝对构成比例。
在刚铡过去的6月份,股票市场波动加剧,上海综指1300多点的巨震,使得投资者情绪发生了巨大变化。观察发现,安徽、四川、广东、上海等地不时的出现报道股票投资者自杀事件。股票市场潮起潮落,而在市场经济日益深化的今天,中国股票投资者、股票监管层、上市公司及其它市场主体均应反思,投资人风险能力差诚然是主因,但其它环境政策刺激因素、法律体系、市场主体约束与公平交易方面是否也应有所思考。
从我国股票市场发展来看,最初的“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格言依然是各营业部的经营警示格言,近年来,中国监管层也做了大量的风险教育工作,提醒股票投资者理性投资,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但为何目前中小投资者为何会对市场的巨烈波动而轻生呢?
投资股票市场是具有高风险的承受力的,从世界主要股票市场来看,这些市场经济国家遵循的“优胜劣汰,自由竞争”理念,深入投资者理念之中,投资盈利与亏损均须自已承担,而作为政府部门,很少有政策多种刺激投资者的,股票投资与否,取决于个人。比如我国香港证券市场,长期推行的“买者自负”原则,使得市场投资者谨慎与理性的行为较为明显,一些股票违规或财务亏损退市,投资者可能血本无归;一些股票大幅度上涨,也可能带来较好收益,而监管层的主要职责就是维护交易规则与上市规则,依法治市。
目前我国所出现的股票投资者自杀个案,实际上反映出投资者队伍不成熟与不理性的一面。当然,笔者也同样认为,目前社会成本的增加,导致赌一把的投资者的队伍不在少数,而各种刺激信号,导致其赌性增加,但一旦投资失败,则面临融资盘债务与生活水、电、气、车位、物业费等一系列的开支,在经济层面市场化面前,这些亏损的投资者面临的境地可想而知。比如日前,北京市人社局和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对于此,一些北京职工表示只够生存。如果投资者在只够生态的情况下,将家庭所有资金或融资投入股票市场,成功故然很好,但如果巨幅亏损,对于风险承担力差的投资者而言,则很易产生轻生念头。对于此,投资风险教育工作须各方常抓不懈。
观察认为,股票投资者介入证券市场时,须对自已的资产进行自我评估,充分认识到股票市场的风险与机会,用可以承担资产来进行安全理性投资,就不会发生今年6月份股民因投资亏损失败而自杀的情况。同时,笔者认为,作为证券监管层及市场其它参与主体,也应承担起投资者教育的责任。作为监管层减少对股票市场的强刺激,并在推行公平交易、、上市规则上提供公平与公开、公正的交易环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真实性保障,投资分红提升;证券公司、基金机构等投资体加大自身建设,让遵循市场化与法律化原则,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等。
总体而言,目前所出现的股票投资者自杀案例,一方面反映出投资者队伍的不成熟,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国股票市场规范与市场化程度、风险引导工作仍有待提升,如何引导投资人理性投资,不以盲目的刺激而投资,构建公平交易的投资市场,这是目前我国股票市场需要加大进程的。市场化的“买者自负”需要市场化、法制化的运营环境,而非过多的干预市场,形成投资者理念的误断,进而伤害投资者利益。对于投资者而言,要充分认识股票市场的双面性,充分认识自身风险承受力,不盲目投资也不要盲目悲观,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财富失去可以再来,生命失去还能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