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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加入日期:2016-10-12 19:00:13

  据证监会消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144次发审委会议于2016年10月12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 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余额较高且逐年上升的原因,是否会对发行人的业绩和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2)结合信用期限、期后回款时间,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末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放宽信用期限的情形;(3)结合发行人客户的信用情况、信用期限、期后回款时间,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谨慎、充分;(4)是否存在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承兑汇票和应收票据因无法到期收回而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形;(5)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具体原因。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出商品余额分别为2,374.78万元、2,279.72万元、1,872.86万元和 2,472.80万元。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对发出商品的内部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对发出商品的盘点、计价、收入确认等情况。并请保荐代表人就发行人的相关内控执行情况发表核查意见。

  3、 请保荐代表人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各类产品销售中是否涉及安装验收,是否涉及试用环节。对发行人销售收入确认政策的披露是否准确。

  4、 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王卫东先生2000年1月至今任职于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现任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莉女士曾任职于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2月进入发行人工作。王卫东先生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是否具备独立性;(2)程明先生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是否符合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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