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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金证券明知故犯合规存疑债券承销被暂停6个月

加入日期:2016-11-12 14:13:06

  债券承销被暂停6个月 华金证券合规存疑

  因直接参与信用评级报告修改,华金证券被证监会处以重罚,其公司债承销资格被暂停6个月。这是自证监会2015年推出公司债新政、2016年重点展开债券业务检查以来,对券商最重的一次处罚。

  另据《证券时报》报道,证监会债券部相关人士近期在内部会议上透露,对华金证券的处罚,仅仅是机构部牵头检查所处罚的少量中小券商。

  除华金证券被暂停公司债承销资格半年,今年以来,还有8家券商被相关部门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受到处罚的8家券商还会被“扣分”,影响其2017年分类评级结果。

  两大影响

  北京某券商债券业务负责人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债券评级是债券发行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评级的高低直接决定融资成本的高低。而评级机构出具的评级结果应该是客观中立的,任何影响评级独立性的行为都是严重的不诚信行为。

  11月4日,证监会官网发布的对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专项检查情况显示,自2016年7月,证监会有针对性地选取了债券承销业务规模增长较快的中小证券公司作为检查对象;并对内部控制不完善,存在直接参与信用评级报告修改,损害评级工作独立性行为的1家证券公司采取6个月暂不受理其与行政许可有关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申请文件的行政监管措施。

  虽然证监会未直接点名被罚券商的名字,不过同一天,上海证监局官网的一则公告揭开了谜底。公告内容显示,该监管措施期限自2016年11月4日至2017年5月3日止。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证监局的监管措施决定对华金证券具体违规情况做了更为具体的说明:“(华金证券)公司债券业务项目组人员通过私人电子邮箱与评级机构人员进行不恰当的业务沟通,脱离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对评级报告相关批注修改行为实质变更了评级报告的部分文字表述,未遵守中介机构独立履职的市场秩序。”

  华金证券前身是上海久联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曾连续多年经营状况不景气,2014年3月,在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入股后,才获得资产管理和融资融券两项重要业务资格。

  回顾这一两年,华金证券的发展可以用突飞猛进来形容。从华金方面披露的2015年年报来看,2015年母公司实现主营业务净收入36691.08万元,同比增长273.08%。其中,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6344.88万元,同比增长5592.14%。

  另据数据统计,截止到2016年三季度末,在券商承销排行榜中,华金证券位列第48位,承销规模达到159亿元,承销家数为28家,上升势头明显。

  对于华金证券而言,债券承销业务暂停6个月的重罚,无疑是巨大打击。

  “影响有两方面,一方面可能丢掉当前客户。已经签约或者已经谈得差不多的项目都不能做了。另一方面,会影响未来的客户数量。受过处罚的券商会降低客户的信任度,客户更愿意去选择一个没有劣迹的券商。”上述债券业务负责人分析。

  华北一名券商分析师指出,公司债业务的发展非常快,该阶段,监管层适时推出对发行人、承销商业务检查的举措,就是要防止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不当行为。

  统计显示,截止到2016年三季度末,各类机构共承销逾12.8万亿元债务融资工具(利率债、自主自办发行债券未包括在内)。各类券种中,公司债2.27万亿元,已超过去年全年119.3%。

  对于华金证券的违规以及处罚之后的整改,记者致电并发送采访函至该公司,但其品牌文化部的工作人员表示暂不接受采访。

  明知故犯

  华金证券为何会冒着受罚的风险来干预评级结果呢?“因为债券的评级结果直接影响融资成本和融资成功的几率。”上述券商相关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假如,AAA级债券的借贷融资成本在3%,AA级债券可能是4%。“如果篡改评级结果,本来AA级债券就可以变成AAA,那么发行人的融资成本就可能下降1%,结果是,发行人获利,而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也表明,因为巨大的利益空间导致一些合规意识不强,或法律意识淡薄的人,想要去人为干涉、改变评级结果。“从上海证监局的通报内容来看,华金证券的工作人员很可能是明知故犯,所以,他刻意不使用公司邮箱,而是通过私人电子邮件和评级人员沟通。”

  那么,华金证券债券业务人员的违规是否是由于其内部合规管理不到位、风控有疏漏而造成的呢?接受采访的多名业内人士表示,很难从监管层目前的通报信息做评判。

  上述券商分析师认为,有两种可能性,其一,内部管理不到位,其二,内部管理没问题,是公司债券项目团队人员的个别行为。即便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也会有人铤而走险。

  “虽然目前各家券商都有比较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但在执行过程中的力度,效果并不一样。所以,除了制度约束之外,还要加强有关合规的理念和文化建设。”他强调,在这方面,外资券商有较大优势,也更注重防范声誉风险。

  更值得关注的是,券商试图提高发行方评级的做法是行业中的共性事件,还是个性事件?

  上述券商相关业务负责人认为不是行业共性事件。“坦白说,改变评级对于券商本身并没有直接利益。因此,券商就会衡量,如果没有任何收益,又要冒很大的风险,这样做是否值得?”

  华金证券被罚,涉及的相关评级公司或难独善其身。

  另一位从业人士也表明,既然出了问题,肯定不只是券商的责任,评级公司也有责任。理论上说,作为独立、中性的评级机构,投行再怎么施加压力也影响不了评级结果。

  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随着债券市场的火爆,各类信用违约和承销违规行为也频频曝光。

  对于涉及其中的评级机构,债券部也正在牵头,采取相关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上述券商相关业务负责人强调,在从业过程中,券商、会计师、律师、评级机构等四类中介机构都必须要保持独立性,不能串通一气,更不能使用违规行为误导、伤害投资者,这才是监管层倡导的投资者保护的终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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