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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VS实业险资“举牌潮”遭监管层密集示警

加入日期:2016-12-1 6:02:10

  “针对个别机构罔顾市场接受程度、罔顾行业负面影响而采取的激进股权投资行为,监管绝不会缺位,将及时进行必要的干预,表明监管态度、重申监管立场,促进保险机构审慎稳健投资。”11月29日,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第十一届21世纪亚洲保险年会上强调。

  资料显示,今年1—10月份,全国实现保费收入2.7万亿元,同比增长30%,预计今年全年有望超越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联讯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险资应该回归到本源,坚持以长期的债权类投资为主,即使是股权投资也应以财务投资为主,从整体上保证险资更为持续和健康的发展下去,相信未来险资非债权类的投资监管将趋严。

  险资举牌潮频现

  年底险资举牌声此起彼伏,自第三季度以来,险资举牌的规模再度出现明显扩张。

  11月25日,安邦系旗下的安邦资管公司公开表示将继续增持中国建筑,称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不低于1亿股、不超过35亿股。

  据顶尖财经Choice统计,从2014年4月份至今,沪深两市总共发生举牌案例244起,其中保险公司参与的举牌次数多达69次。而今年11月份以来,共有9家公司被举牌,险资便是其中的举牌主力。诸如万科A伊利股份南玻A中国建筑等实业龙头“白马股”成为资本的猎物。

  近年来,险资在资本市场的举牌规模越演越烈,自去年三季度以来,举牌规模出现大幅增长。有数据显示,截至今年第三季度,上半年近百家险企在A股共投资了703家上市公司,持仓总市值合计约1.03万亿元,约占A股总市值的2.04%,流通市值的2.64%。

  业内分析人士指出,在“资产荒”、低利率的背景下,权益类投资成为险企维护投资收益率稳定、保障利差的重要手段。而资管产品、结构化债券等杠杆工具的创新,也为举牌人的举牌行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性。

  不过,有分析指出,资本与实业的博弈,背后或隐藏着风险。

  “目前市场不缺资本,缺的是好的企业和好的品牌。一个品牌的成长壮大或许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辛勤努力,而毁掉一个品牌只需要短短的几个月。”

  在部分市场人士看来,当下我国缺乏好的品牌企业,如果企业家含辛茹苦、经过辛苦培育成长壮大的企业,被险资摧毁,那么是对企业家以及企业家精神的不尊重。因此,应该对险资入侵企业的行为严加监管。

  监管层密集示警

  “保险姓保是保险业安身立命的根基,是区别于其它金融行业的本质属性,也是行业价值灵魂所在。最近两年,个别保险机构采取比较激进的业务发展和投资方式,负债端过度依赖投资型业务,资产端盲目投资与保险毫不相关的行业,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继出席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发言之后,相隔不到一周时间,陈文辉再次强调保险姓保。

  “针对这种情况,保监会从制度入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清理规范中短存续期产品、提高万能险保障水平、规范保险资金运用等,这些针对性的措施已初见成效。今后,保监会还将采取更加有力地措施,鼓励保险机构发展长期保障型业务,强化保险资金服务保险主业,推动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稳健投资,引导行业牢固树立保险姓保理念。”陈文辉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不是保监会高层第一次对险资举牌潮所带来的风险做如此表示。

  “当前债券违约进入多发期并呈现蔓延趋势,保险资金约80%资产配置于信用类资产,面临的信用风险上升。”在11月24日举行的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上,陈文辉就曾指出,保险机构为获取更高收益,不得不提升风险容忍度,加大对高风险高收益资产配置力度,导致投资组合的信用风险敞口提升。

  对此,他表示,保监会将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公司和重点业务的监管力度。加强境外投资监管,加强股权、股票投资监管,规范和约束其一致行动人行为。

  而在此前一天,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11月23日也表示,保监会将积极引导保险资金坚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稳健投资,更好地服务供给侧改革。其同时表示,有少数保险公司经营比较激进,保监会将推进监管改革,坚守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资本VS实业,谈“险”色变

  目前部分上市公司谈“险”色变,采取各种方式来防范。据粗略计算,沪深两市中已有二十余家公司引入反收购条款,如雅化集团伊利股份等。

  “保险资金虽然是资本方,但是具有产业背景,更有兴趣除了投资之外关注、控制公司的发展,这引起了管理者的警觉。”上海明伦律所证券律师王智斌指出。

  事实上,在与资本的对决上,实业往往处于弱势。王石、董明珠、葛文耀与资本投资人纷争并不是特例。而犹如太子奶、九芝堂雷士照明等时代标杆,曾一度引领时代潮流大旗,但在资本入住后命运多舛,逐渐远离人们视线。

  “当前对险资等举牌者是否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以及如何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市场存在一些争议。”经济研究院熊锦秋看来,险资等举牌收购者,应该把握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作为一个建设者、而非破坏者”。

  其认为,对于董监高中能力不足的,大可更换,以体现举牌收购对董监高提高经营绩效的压力。但若全盘赶走原来的董监高,这恐怕不妥,原因是险资等未必擅长于经营管理,“比如保险资金收购上市公司,原有管理层离开之后公司业绩一路下行,这说明险资此类破坏性收购对上市公司或是一种灾难。”

(原标题:资本VS实业 险资“举牌潮”遭监管层密集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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