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12月16日获悉,近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投保基金)证券纠纷调解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对此,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调解中心的成立将在促进证券纠纷有效解决,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据投保基金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作为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联合确定的8家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调解组织之一,投保基金将在证监会的指导下,充分借鉴境内外调解工作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优势和以往相关实践经验,在目前已经开展“当事人一对多”调解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当事人一对一”调解工作,同时,将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等机构建立对接机制,在预防和化解证券期货矛盾纠纷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同时,为切实做到制度完善、组织到位、队伍专业,依法、公正、高效地化解证券纠纷,投保基金成立了“证券纠纷调解专业委员会”,作为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投保基金领导兼任主任委员,调解中心将作为证券纠纷调解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证券纠纷调解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同时,投保基金公司制定了证券纠纷调解的相关工作制度,从有证券实务经验的资深律师、会计师以及证券监管系统单位工作人员中选聘了第一批调解员18人,并对外公布了调解员名册。投资者可以登录投保基金公司网站了解调解规则、调解员名册等相关信息。
据了解,调解中心成立后,投资者与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机构、证券服务机构、上市公司等证券市场主体之间,因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或证券服务而发生民事纠纷的,投资者可以向投保基金公司调解中心提出调解申请。当事人经过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在调解员的主持下签订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投保基金将在人民法院的支持下,做好‘当事人一对一’及‘当事人一对多’两种模式的调解工作,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投保基金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原标题:投保基金证券纠纷调解中心挂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