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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新能源行业:能源局调增光伏建设规模

加入日期:2016-12-27 10:18:48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发布,重视储能、新能源汽车发展。 12 月 19 日,发改委“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发布, 储能、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等都作为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部分囊括其中。此次规划首次大篇幅强调推动储能技术发展,将推动储能技术示范应用作为“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八大主要任务之一,同时为储能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方向性的指导,设置了阶段性目标。储能我们仍然看好具有成本优势的铅碳路线,推荐持续关注南都电源雄韬股份新能源汽车方面,《规划》提出: 1。维持 2020 年年产新销能源汽车 200 万辆,累计产销 500 万辆目标; 2。完善生产准入政策,研究实施积分管理制度; 3.2020 年实现动力电池技术水平与国际同步以及燃料电池的批量生产和规模化应用。在经历“骗补”事件影响后,国家仍将新能源汽车纳入《规划》并维持目标不变,表明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决心,政策对行业的呵护未曾改变;未来随着“补贴+碳配额+积分制”规划的实施,行业发展将由单一政策驱动逐步走向市场化,回归正常发展轨道;结合《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2017)》意见稿的配套颁布,动力电池行业未来优胜劣汰,拥有大产能、核心技术的龙头企业有望持续受益,推荐国轩高科坚瑞沃能

  能源局调增 16 年光伏建设规划,关注龙头估值回升与工程商业绩提振。 12 月 22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 关于调整 2016 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出有追加 2016 年度光伏电站设规模需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提前使用 2017 年建设规模,追加规模在其 2017 年应下达的建设规模中相应扣减。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追加规模最多不超过 100 万千瓦,超过 50 万千瓦以上的明年不再下达其新增建设规模。在弃光超过 5%的地区,除了国家已下达的 2016 年建设规模以外,不再增加 2016 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同时,通知规定此次追加规模必须通过竞争方式分配。

  我们认为光伏行业正在经历明显的“去行政化”,过去投资、建设规模跟着规划走,但产能释放过快,迅速造成供求失衡,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太阳能发展“十三五”》将 2020 年目标由250GW 下调至 210GW,看似大幅低预期,但我们认为一方面是规划口径发生变得更加务实导致,另一方面未来会有类似“调增”、“农光互补指标”等多样化的手段给予行业“超预期”的空间,不必过于悲观。竞争机制是“去行政化”的重要抓手,行业洗牌必然加快,行业龙头胜出速度也随之加快。 总体上我们看好高效光伏产品和分布式光伏,关注龙头估值修复以及工程商业绩增长。高效光伏推荐单晶龙头隆基股份、逆变器龙头阳光电源,分布式光伏运营推荐林洋能源中天科技,同时关注调增利好工程商逻辑,推荐天沃科技金智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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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物联网:金智科技、林洋能源、炬华科技

  3)新能源风光:金风科技隆基股份泰胜风能金雷风电天顺风能京运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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