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就中金所、上交所、深交所联合竞购巴基斯坦证券交易所(简称巴交所)30%股权一事,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国内三家交易所于近日竞得巴交所30%股权。这项投资有利于拓宽中巴两国经济金融合作领域,有利于落实“一带一路”战略和中巴经济走廊建设规划,并为中巴两国的传统友谊注入了新内容。
邓舸强调,中国证监会对此高度重视,支持国内三家交易所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顺利完成股权竞购后续事宜。希望本次两国交易所之间的合作取得圆满成功。
(原标题:证监会:国内三家交易所竞得巴交所3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