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今日发布通告表示,在12月8日收盘后,人民币保证金抵押品折抵率将从2.6%提高至2.8%。将逐日确定可用于满足港元或美元结算合约保证金要求的人民币价值。参与者应作出必要的资金安排,以填补保证金要求缺口。
【相关报道】
港股通结算保证金缴纳标准为20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关于“深港通”于12月5日正式开通的工作安排,11月27日,中国结算发布《关于做好深港通业务上线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算参与人等各市场参与机构应尽快完成“港股通”资金结算账户开立及结算路径设置、风控资金安排等各项准备,并从结算业务、公司行为处理、非交易业务、技术系统及运维等方面全面做好“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上线准备。结算参与人应于12月2日前完成“港股通”技术系统上线,并于12月3日参加深交所及中国结算组织的通关测试,确保“深港通”项目于12月5日顺利上线和实现平稳运行。
通知明确,结算参与人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可以分别开立客户、自营或者托管港股通资金结算账户。通过托管人结算的市场参与机构,需确保其托管人已经申请开立港股通资金结算账户,并已按本公司要求做好相关的业务及技术准备。
结算参与人及市场参与机构需申请开通港股通交易单元权限、建立港股通结算路径,保障证券资金结算路径畅通。
港股通结算保证金以结算参与人为单位通过各结算参与人的A股自营结算保证金账户收取,缴纳标准为20万元人民币。对于参与港股通业务的结算参与人,自营结算保证金账户的最低限额由原2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40万元人民币。
港股通业务风控资金适用的按金率暂定为22%,适用的按金乘数暂定为1.
港股通业务上线的首三个交易日,因证券尚未完成交收,不能作为担保证券减免相应的风控资金,各结算参与人需缴纳的风控资金金额可能较大。(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