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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论证-会商-申设 12家新民营银行进程过半

加入日期:2016-3-15 4:27:17

  本报记者 李玉敏 北京报道

  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银监会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推进民营银行设立常态化”。

  此前,银监会已明确民营银行的发起设立不再设限,成熟一家审批一家,但第二批民营银行仍姗姗来迟。

  3月12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两会”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对于新设民营银行,我们把受理权限下放给了各地的银监局,现在各地银监局已经全面受理申请,并对申请进行尽职调查,现在已经有12家进入论证阶段。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政策辅导和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会商。”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民营银行申设包括辅导和正式申设两个环节。其中辅导环节又包括可行性调研、论证、会商三个阶段。地方银监局论证结束后,还需同地方金融办进行会商。进入正式申设环节,需要发起人向银监局申请,银监局初步审核后再报银监会审批。

  净资产要求门槛高

  尚福林在发布会上表示,发展民营银行确实受到民间资本的高度关注。

  一位长期从事金融机构筹建设立咨询的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优秀的大型民营企业对申请筹建民营银行都非常积极,因为产融结合是内在需求,期望切实打破“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进入金融领域是多年的夙愿。

  他表示,大型民营企业设立民营银行的初衷,直接原因是将多年来积累的资产或资本投资到不同的行业中,分散因部分行业、产业周期带来的经营风险;间接的是为了承担社会责任。同时,也为提升公司的信用、影响力和知名度,想把民营银行做成“自融”工具和“提款机”的民营企业非常少。

  据民营银行筹建申请辅导机构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13-2015年已在工商总局进行名称预核准的民营银行共计317家(包括多次核名的银行,核名有效期为6个月)。2015年1-12月共有146家民营银行核名,超过50%的为首次核名。

  不过“核名”并没有实际意义,其中机构也是良莠不齐。前述咨询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很多发起人都不符合民营银行股东的条件,主要是不满足净资产的要求。

  在监管部门内部培训会上传达的民营银行发起设立“十二条细则”中明确要求,对于东部发达地区,原则上要求主发起人净资产不低于100亿元,实际控制人净资产不低于50亿元,西部地区可适当放宽。

  中商产业研究院辅导专家袁健表示:“根据民营银行最新监管要求,我们对境内外民资上市公司、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企业研究发现,真正能作为民营银行主要发起人的公司并不多。所以一起想申办民营银行的企业,首先需了解有关政策,摸清家底。”

  袁健还透露,地方银监局更倾向于“优中选优”。“我们服务的一个客户所在省银监局明确要求,实际控制人净资产要超过65亿。还包括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总资产30%以上,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50%等条件。”

  申设辅导看重哪些?

  还需注意的是,民营银行的发起股东所在行业也有一定限制。“要求发起人不能是周期性行业和资源性行业。”

  陕西银监局2015年12月下发的《关于推进陕西民营银行设立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属于国家限制类行业的民营企业不得作为发起人。主发起人的自然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为中国境内本国公民,且不得持有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证明或实际同时具有其他国家国籍。

  在申设辅导阶段,首先监管部门要进行可行性调研。通过核查材料、约谈发起人、舆情查证、实地调研、向发起人授信银行下发调研问卷等方式,对有申设意向的民营企业进行可行性审查。

  主要调查发起人是否具有良好的主观意愿和动机,是否具有充足的自有资金,是否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有无不良记录,发起设立方案是否科学、完善,是否履行了“民营银行发起人资质条件互审互诺”程序,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性等。

  尽调完成后,当地银监局要编制可行性调研报告,并向银监会城商行监管部提交该报告。银监局和城商行监管部就拟设民营银行的可行性、合法性、完善性进行论证,主要审查拟设民营银行的风险承担制度,股东接受监管的协议条款,股东资质条件和财务状况,拟设民营银行的业务范围、市场定位、经营方针和计划等。

  论证之后,银监会协同当地政府共同研究、商定机构准入营运和退出过程中的风险处置责任等事项,确定市场定位和业务特色,落实支持拟设民营银行发展和风险防范的相关责任,商议促进民营银行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

  前述咨询人士表示,走完上述三个流程,基本需要一年多的时间,才开始正式受理民营银行的筹建申请。筹建申请必须由发起人共同向当地银监局提交,发起人共同提交就意味着股权必须100%凑齐,且股东都是已经筛查过、完全符合资格的。

  他表示,由于处于探索阶段,第一批民营银行全部开业以后,2015年6月末才出台“指导意见”,2015年7月份组织各地银监局和金融办进行培训,11月末正式下发《民营银行市场准入细则》,民营银行的各项标准才逐步明确,各地银监局由此正式进行辅导和尽职调查。目前,已有12家民营银行申请进入论证阶段,已经算比较快的了。

  作者:李玉敏

编辑: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