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3日专电(记者王都鹏、赵晓辉)中国证监会3日披露,依法对4宗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信披违规类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2宗内幕交易案中,其中1宗为沈延军泄露内幕信息给史波,史波当天即利用该内幕信息买入“理工监测”股票,非法获利约18万元。刘俊峰控制4个他人账户,操纵“理工监测”的股价,非法获利约74万元。证监会决定对沈延军处以10万元罚款;没收史波的违法所得约18万元,并处以约36万元罚款;没收刘俊峰违法所得约74万元,并处以约74万元罚款。
另1宗内幕交易案中,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岭南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董事长李某某是智光电气拟购买岭南电缆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郭亚峰与李某某联系,郭亚峰使用本人证券账户买入“智光电气”,非法获利约207万元。广东证监局决定没收郭亚峰违法所得约207万元,并处以约207万元罚款。
在1宗操纵市场案中,蔡福益控制5个账户,截至2014年12月1日收盘,共持有“汉鼎股份”合计占“汉鼎股份”已发行股份的5.01%。合计持股达5%时,未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告和公告,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蔡福益此后继续买入“汉鼎股份”,构成限制期内买卖股票的行为。在累计持股达5%以上的期间内,蔡福益先后多次买卖“汉鼎股份”股票,构成短线交易行为。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蔡福益上述行为予以警告;对超比例持股未披露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限制期交易行为处以50万元罚款,短线交易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合计共处95万元罚款。
在1宗信披违规案件中,民商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石金华通过蔡某军、陈某、魏某借用6位自然人股票账户,将民商集团及其统一控制和管理的民商(重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安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金转入账户组5998万元,并在资金到账后买入“厦华电子”股票,没有违法所得。民商集团构成“法人以他人名义设立账户或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的行为,厦门证监局决定责令民商集团改正,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石金华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作者:王都鹏 赵晓辉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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