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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宝能收深交所监管函 深圳证监局约谈双方负责人

加入日期:2016-7-22 10:41:29

  新华网北京7月22日电(杨晓波)持续近一年的宝万股权之争,随着万科向监管部门提交《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近日在监管机构频频介入发声之下,再度引发高度关注。

  7月21日,深交所分别向万科、钜盛华发出监管函,直指两方在信息披露上的违规行为。当天晚些时候,深圳证监局也对上市公司和钜盛华发出关注函。深圳证监局在表达高度关注之时,还要求双方负责人到场接受诫勉谈话。

  深交所发函:万科、宝能均存信披违规行为

  据了解,在监管函中,深交所称,万科7月20日公告于7月18日、7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提交和邮寄快件等方式, 向监管部门提交了《报告》。此前,万科于7月19日向非指定媒体透露了《报告》全文这一未公开重大信息。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9条和第2.14条规定,故对公司采取发出监管函、对主要负责人采取监管谈话等措施。

  与此同时,深交所也向钜盛华下发监管函。函中指出,钜盛华于去年12月、今年7月披露拥有万科股份权益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经交易所多次督促,截至目前钜盛华仍未按法规要求,将相关备查文件的原件或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

  深交所称,钜盛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交易所对其采取发出监管函、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等措施,要求钜盛华遵守法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有接近监管人士告诉本网记者,对万科和宝能当事双方发送的监管函为正常监管工作,不必过度解读。

  此外,在上述《报告》中,万科称宝能系公司钜盛华用于举牌万科的9个资管计划信披违规、违反资管业务法规、资管计划表决权让渡不具合法性、损害中小股东权益,提请监管层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

  对于《报告》质疑钜盛华多个资管计划的信披违规一事,钜盛华律师意见书认为相关披露已如实进行且合法合规,9只资管计划的设立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备案,反驳万科提出的资管计划为通道业务。

  据悉,在收到万科提交的《报告》后,监管机构已就其中事项依法展开核查,在此过程中,将依法依规地履行职责,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将对相关方进行坚决查处。

  双方负责人今日将被深圳证监局约谈

  当天稍晚时候,万科还转发披露深圳证监局对上市公司和钜盛华发出的监管关注函。除上述深交所关注事项外,深圳证监局还注意到万科以公司名义向监管部门提交对公司重要股东的举报事项,其有关决策程序“不审慎”。

  万科公司2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和钜盛华均收到深圳证监局发出的监管关注函。

  监管关注函称,深圳证监局已依法就万科的举报事项开展核查。深圳证监局关注到,万科举报事项的信息发布和决策程序不规范,一是未按照规定健全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机制,导致相关信息被部分非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提前公布;二是以公司名义向监管部门提交对公司重要股东的举报事项,有关决策程序不审慎。

  钜盛华在增持万科股份期间,未按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要求将相关备查文件的原件或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

  深圳证监局要求,万科和钜盛华主要负责人于22日到深圳证监局接受诫勉谈话。

  同时,深圳证监局要求,万科公司全面梳理信披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信披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发挥信披委员会在公司治理和信披方面的监督指导作用。同时,尽最大努力积极妥善解决争议。对于钜盛华公司,深圳证监局要求,钜盛华公司切实履行股东义务,依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出现影响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此外,深圳证监局提到,钜盛华增持万科股份事项当前已引发市场和媒体高度关注,对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有着重要影响。将对相关事项保持密切关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坚决查处。

编辑: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