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8月31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162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准备有关材料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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