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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IPO、紧再融资证监会暗稳股市

加入日期:2017-1-20 21:39:49

  本周A股遭遇“黑色星期一”,虽股指已有企稳恢复迹象,但监管层是否调整新股供给的节奏,依然备受关注。特别是本周五(20日)例行发布会后,证监会是否会停止新一批IPO名单公布。

  晚间临近21点,证监会再次公布新一批IPO获准企业名单。虽然未如部分投资者预期暂缓发行,但是募集资金规模有明显收缩,10家获批企业预计募资总额仅38亿。

  显然监管层并未对市场波动坐视不理,对于投资者有关IPO太快、审核公平性、再融资套利以及大股东减持方面的质疑,证监会都有明确回应。

  严守入口 减少“寻租”空间

  2017年证监会已核发两批IPO,其中1月6日核发14家,1月13日核发10家。虽然放行数量依然延续,但融资规模有所控制,两批分别48亿元、41亿元。今日为2017年第三批,募资总额仅38亿。而2016年11月发行的四批新股中有两批募资规模都分别超过了百亿元。

  本周五,证监会未对发行快慢做出表态,但对发行质量、发行程序却从三个方面整体收紧。一是发布实施《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工作预约接待办法》,减少利益相关方的接触,减少寻租套利。

  据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介绍,在发行审核过程中,除了受理、反馈意见、发审会问询与陈述、核发核准批文等法定沟通程序外,发行审核部门还承担着大量的接待沟通工作。

  预约接待办法提出了三项具体措施。首先,明确了沟通、接待事项。对反馈意见重大问题需要当面解释说明,咨询重大政策和审核标准问题,以及需要与发行审核部门当面沟通的其他特殊情形,可以进行当面沟通。其他与发行申请业务相关问题,鼓励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进行沟通。明确无具体事由的礼节性拜访、与发行业务无关的中介机构和人员来访、首次书面反馈意见告知前的来访、与发行审核工作无关的来访等不属于沟通、接待事项。

  其次,强化沟通、接待规范。一方面严格规范审核部门及工作人员行为,符合条件的预约申请,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安排见面沟通;接待必须在办公场所,必须遵守双人接待制度,不得私下接触;接待情况要记录并存入档案。另一方面规范发行人等机构的沟通行为,需要提出预约申请以及明确的沟通问题清单,来访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三人等。另外,强调了沟通服务要求。

  二是发布实施《关于加强发行审核工作人员履职回避管理的规定(2017年修订)》和《关于加强发审委委员履职回避管理的规定(2017年修订)》,完善发行审核履职回避制度。

  “从实际情况看,可能影响发行审核工作的独立性、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复杂多样,为了实现制度的广覆盖、增强制度的有效性,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我会及时对两个规定进行了修订。”张晓军称,修订后的两个规定从严并细化了涉及亲属的回避事项,做到制度上不留死角。

  修订后,回避范围更加严格,涉及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等在监管对象或者相关中介机构任职的,无论其职务高低,均应回避。对于其他相关亲属在监管对象或者相关中介机构,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无论其从事业务是否与发行业务直接相关,均应回避。对于再融资申请企业,增加亲属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审核工作人员应回避。另外,增加本人主动回避条款,认为可能存在利益冲突情形的,可申请并经组织批准后回避。

  随着新股发行提速,在关注公平性的同时,投资者也对审核是否有所放松提出疑问。证监会周五对2016年四季度开展的首次IPO企业现场检查进行了通报,检查共涉及12家企业,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披露情况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会计核算不规范,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等问题。对于部分中介机构或签字人员存在的对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核查不充分、重要事项核查不到位、工作底稿不完善等执业质量问题,证监会已移送相关部门按程序处理。

  特别是检查中发现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部分贷款发放至实际控制人个人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等问题;上海基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销售收入确认与实际情况存在不一致、财务人员兼职关联方财务工作、未披露部分关联方关系、销售佣金实际情况与披露信息不符等问题。鉴于上述问题涉嫌违法违规,已将相关线索移送我会稽查部门处理。

  “2017年我会将继续开展IPO企业现场检查工作,督促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张晓军表示,要严格防止带病申报,严把资本市场入门关,对IPO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收紧再融资 严管减持

  除新股提速外,市场下跌时投资者广为诟病的问题是定增套利以及大股东减持。证监会对上述问题高度关注,并表示将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

  张晓军表示,上市公司再融资、大股东减持、并购重组是涉及市场体制机制规制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关系到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的发挥,也关系到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还关系到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证监会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稳的前提下深化改革,立足中国国情做好顶层设计,完善相关制度。

  上市公司再融资是促进社会资本形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但目前也存在一些问题。证监会发现,突出表现在部分上市公司过度融资,融资结构不合理,募集资金使用随意性大、效益不高等。

  “2016年以来,我会加强上市公司再融资监管,严格审核并严格规范募集资金投向,多家上市公司知难而退,撤回再融资申请,调减再融资金额。”张晓军郑,下一步,证监会还将采取措施限制上市公司频繁融资或单次融资金额过大,健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现场检查制度,督促保荐机构对在审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进行复核。

  另外,现行再融资制度从2006年开始实施,至今已逾十年,有必要对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予以优化调整。证监会的总体考虑是严格再融资审核标准和条件,解决非公开发行与其他融资方式失衡的结构性问题,发展可转债和优先股品种,抑制上市公司过度融资行为。

  股份转让也是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但权利的行使必须依法合规,在不影响市场秩序的前提下进行。

  “我们倡导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也将切实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的职责。大股东在减持股份时应当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并遵守承诺,不得滥用控制地位和信息优势侵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张晓军称,对于减持过程中涉嫌信息披露虚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坚决查处,严格追责。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手段,但证监会发现,目前市场秩序尚不规范,存在投机“炒壳”的痼疾顽疾,以及“忽悠式”、“跟风式”和盲目跨界重组的问题。

  “去年9月证监会修订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力遏制了投机”炒壳“和关联人减持套利。同时,对并购配套融资进行严格限制,严厉打击并购重组伴生的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张晓军称,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并购重组监管,持续完善相关制度规则,重点遏制“忽悠式”、“跟风式”和盲目跨界重组,引导资金更多投向有利于产业整合升级的并购重组,趋利避害,更好发挥并购重组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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