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证监会网站1月26日发布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5号,2016年8月对中科汇通及其法人单祥双下发行政处罚通知书。 针对中科汇通2015年4月举牌朗科科技未按规披露,且继续违法增持一事,证监会提出:1. 责令中科汇通改正违法行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对超比例增持进行报告和公告;2.给予中科汇通、单祥双予以警告;3.给予中科汇通、单祥双各370万、30万元罚款。
新浪财经讯 证监会网站1月26日发布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5号,2016年8月对中科汇通及其法人单祥双下发行政处罚通知书。
针对中科汇通2015年4月举牌朗科科技未按规披露,且继续违法增持一事,证监会提出:1. 责令中科汇通改正违法行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对超比例增持进行报告和公告;2.给予中科汇通、单祥双予以警告;3.给予中科汇通、单祥双各370万、3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