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4宗案件作出处罚丹化科技重要股东违规减持亏损仍被罚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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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4宗案件作出处罚丹化科技重要股东违规减持亏损仍被罚

加入日期:2017-1-7 3:47:22

  1月6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证监会近日依法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1宗内幕交易案、1宗短线交易案、2宗短线交易及内幕交易案。其中,在1宗短线交易案中,持有丹化科技股权超5%的股东违规卖出逾3000万股,并且亏损415万元,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董荣亭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在1宗内幕交易案中,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王某是银鸽投资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赵天琦与王某多次联络,赵天琦与其配偶王智焕控制使用“王智焕”账户买入“银鸽投资”43.45万股,共计获利约44万元。河南证监局决定没收赵天琦、王智焕违法所得约44万元,并处以约44万元罚款。

  在1宗短线交易案中,2015年4月27日至7月6日,董荣亭为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此期间,董荣亭证券账户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丹化科技A股约4187.45万股,累计卖出约3086.18万股,交易亏损约415万元。上海证监局决定对董荣亭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在2宗短线交易及内幕交易案中,一是成迪龙在2012年7月19日至2015年4月17日期间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在此期间成迪龙控制使用他人账户交易“围海股份”,将持有的“围海股份”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共计获利约108万元;成迪龙负责围海股份资本运作等事项,是围海股份拟并购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成迪龙控制使用他人账户买入“围海股份”67.36万股,没有违法所得。宁波证监局决定对成迪龙短线交易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对成迪龙内幕交易行为处以60万元罚款。

  二是马彦文担任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期间,控制使用他人账户在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2月2日内将“利德曼”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利德曼董事长沈某仟、董事会秘书牛某辉是利德曼拟收购资产事项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马彦文与沈某仟、牛某辉多次联络接触,并控制使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入“利德曼”756937股,共计获利约428万元。北京证监局决定对马彦文短线交易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7万元罚款;对马彦文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约428万元,并处以约1284万元罚款。

(原标题:证监会对4宗案件作出处罚 丹化科技重要股东违规减持亏损仍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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