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正兴玉(831188)公告称,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公告显示,正兴玉在2016年1月-6月期间与实际控制人陈鸿成和股东闵传实存在关联资金往来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问题。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正兴玉表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鸿成及股东闵传实已于2016年6月30日归还全部借款。
新三板在线注意到,陈鸿成、闵传实分别与正兴玉补充签订了借款协议,并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资金使用费。陈鸿成先生、闵传实先生已于2017年4月21日前分别向公司支付了资金使用费50.96万元和25.48万元。
正兴玉表示,上述资金占用均已清偿完毕,未对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开资料,正兴玉于2014年10月14日在新三板挂牌,以协议方式转让,公司主营大理石荒料、大理石板材、石材工艺品、雕塑制品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