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ST天智(833145)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据悉,2015年9月,ST天智为实际控制人赵宁12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5年12月,公司为合肥天智旅游科技有限公司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6年6月,公司为赵宁2188.8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ST天智上述关联交易未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对外担保未按规定以临时报告的方式及时披露,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此外,ST天智还因上述三项担保陷入诉讼纠纷,公司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诉讼,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并且,ST天智实际控制人赵宁因个人经济纠纷,其所持全部公司股份分别于2016年7月、8月、9月、11月以及2017年4月被相关法院轮候冻结,轮候期限均为36个月。公司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上述股权冻结事项,亦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基于以上违规事实,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公司予以警示,并要求公司全面自查公司对外担保、涉诉以及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冻结情况,同时强化内控机制,加强并规范公司用印管理与使用,提高公司信息披露水平。
犀牛之星(ipo3.com)自选股显示,ST天智主要从事智能锁开发、设计、销售,以及安防系统设备销售、集成、技术咨询、软件开发、系统升级改造。公司控股子公司美时典当主要从事典当业务。公司2016年营收2277.78万,净亏损73.5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