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宏源药业(831265)遭证监会行政监管。
公告显示,该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成本核算不规范,财务会计基础薄弱,留存危险废弃物处置不符合相关法律要求且未披露由此产生的处置费用对经营成果的影响被行政监管。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四条有关规定,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宏源药业表示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措施,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同时,公司将尽快整改上述问题,并在财务会计基础管理薄弱环节加大整改和完善力度。公司在完成整改并符合上市条件后将择机重新申报IPO。
公开资料显示,宏源药业于2014年11月4日挂牌新三板,主营乙二醛等有机化学原料,乙醛酸、2-甲基咪唑、2-甲基-5-硝基咪唑等医药中间体,甲硝唑、苯酰甲硝唑等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