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11月16日讯
证券时报新三板讯,艾录股份(830970)11月16日公告,在中止审查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恢复审查申请,并于11月15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同意恢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查。
此前公司于5月24日向证监会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于6月9日领取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在审查期间,由于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签字律师张杨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特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中止审查申请并于10月23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