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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昌信信息披露违规江苏证监局向其出具警示函

加入日期:2017-11-17 9:18:14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7-11-17 9:18:14讯:

  11月16日,ST昌信(831506)主办券商发布ST昌信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2017年11月15日,ST昌信主办券商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抄送的《关于对苏州市沧浪区昌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新三板在线了解到,ST昌信未在2017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信息披露》第四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江苏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江苏证监局要求,ST昌信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一、公司应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二、公司应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健全公司治理机制,诚实守信,切实履行公众公司的各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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