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是指有关机构或个人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擅自从事为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直接或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该活动违反《证券法》。针对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非法经营行为,《刑法》中有“非法经营罪”的相关规定。
长期以来,一些不法分子就是看准很多投资者希望买到牛股的心理,便以自己知道“内部信息”“私募操盘信息”、可为投资者提供大牛股为诱饵,诱导投资者缴纳会费,欺骗群众钱财。
2016年3月,福建警方捣毁一个特大“非法荐股”诈骗团伙,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64名,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以犯罪嫌疑人郑某为首的该诈骗团伙,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无任何荐股资质情况下,登记成立“A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B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随后,以公司名义在网络上发布招聘话务员、推销员信息,大量吸收涉世未深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进行培训,让员工通过拨号软件拨打电话“开发”外地客户,冒充各种私募基金和以提供股票交易“内幕信息”名义骗取客户信任,索要客户QQ号码,诱导客户缴纳会员费,从而实施诈骗。
通过以上案例,广大投资者应在以下几个方面时刻保持警醒,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业内人士认为,该类案件特点是,不法分子自称“股神”或谎称自己是掌握“内幕信息”人员,亦或冒充正规证券经营机构,骗取投资者信任。投资者一旦上钩,便要求投资者入会,向其缴纳会费。其实,投资者稍微用一下心思就可识破骗局。如果骗子们真知道所谓“牛股”的话,他自己去炒卖不早就大发其财了吗?他还用从投资者身上赚取什么咨询费或会员费吗?这里,还要提醒投资者的是,即便是取得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合法投资机构都不允许收取所谓“会员费”。
投资者接受证券投资咨询和理财服务应委托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业务资格的合法机构进行。合法机构名录可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网站查询。证券从业人员须通过所在机构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投资顾问”执业资格方可从事投资咨询业务。合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一般要与客户签订书面服务合同或电子合同,对那些不能提供投资咨询合同或合同要件不齐备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投资者一定要高度警惕。
投资者应自觉远离提供所谓“内幕信息股”的非法机构,摒弃“一夜暴富”观念,保持理性投资心态,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投资者要保持理性和谨慎的投资心态,证券市场存在一定投资风险,没有任何个人和任何机构能对市场做出准确无误的判断,不要被任何高额回报的口头承诺所蛊惑。
随着互联网普及,非法投资咨询活动形式越来越多样化,越来越隐蔽。不法分子通常在网络上采取“撒网钓鱼”的方法,成立大量荐股QQ群、微信群,使很多受害者受蒙蔽,待清醒时为时已晚。最后,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一定要树立“价值投资、理性投资”的理念,自觉远离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让非法咨询彻底失去土壤、失去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