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证监会官员兼发审委李量受贿案开始,司法部门对发审委委员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的已达10人以上,尤其是有庞氏骗局之嫌的乐视网(行情300104,诊股),更是牵涉多家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兼职发审委员,人们已经把发审委看作是高危岗位,更有人提出对发审委委员应该像“工程质量”一样终生追责(当然是指对上市前审核的诚信)。
十九大后明确将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范围:涵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群。毫无疑问,来自社会各方面兼职的发审委委员或许有的原本并非服务于公权力单位,但是,一旦兼职发审委委员就行使了公权力,因此,发审委委员的“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尤其是“企业上市前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与投资者信息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将长期存在。
本人在今年6月15日发表了题为《与时俱进监管——向刘士余主席进言》一文,提出了:发审委应该用“智能机器人(行情300024,诊股)”+人工辅助审理的机制,可以说每家申请上市的纸质材料或许会有一人高,人工怎么看?前后勾稽关系怎么核对?我以为输入到智能机器人后,数据的逻辑性审查会非常简单,对企业追溯最终实际控制人,对主要股东的相关信息诚信追溯的穿透,在智能机器人面前将暴露无遗,按香港上市前的“聆讯”制度,按国内发审委制度有要求补充反馈意见的内容,以及现场问答的要求(但时间很短,容易形成草率过关,尤其在IPO大跃进时期,容易带病上市),我认为“人工智能”尤其是通过互联网大数据自动穿透搜索将会告诉你许多“内情”,也是保护发审委委员的重要举措。
设计发审委“委员”的智能机器人,其实难度并不高,只要将对企业上市前所有的条件给予设置,在同等条件下,再给予差异性评分,比方说:科技程度的含量,发明程度的原创,国家战略的急需等等。而企业上市前所有文件的输入,或许说纸质文件有一人高,但是电子版输入也许只要几分钟;人眼阅读也需要花几天时间,但智能机器人也许只要几分钟;人工阅读会有无意的遗漏或忽略,但智能机器人却会一字不漏;发审委委员是公开的,或许本来就是公众人物,人脉关系错综复杂,难免有人找上门来打招呼(本人应该有过至少几十人次问我:“你发审委有人认识吗?”),而智能机器人铁面无私,谁也不认识;大量人工发审委委员面对大跃进式的IPO其实已不堪重负(因为还有本职工作),而智能机器人却能24小时工作绝不分心,其效率“一个人”顶一百个人,一点也不夸张。
通过智能机器人审核后先向企业提出反馈意见,在拿到企业反馈意见后,再输入给智能机器人,并得出新的意见,此时再召开发审委开会,智能机器人给出的结论,应占50%的比重,这样或许至少可以砍掉80%的发审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