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任钢 每经编辑 陈俊杰
12月27日,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为秦川机床(行情000837,诊股)(000837,SZ)预算考核部返聘员工林竹兰,因内幕交易行为,被处没收违法所得5289.88元,并处以3万元罚款。
秦川机床证券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是正常程序,我们按照规定是要把年报信息内幕知情人进行登记的,报送年报时会把内幕知情人同时报给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会统一查询就会发现。”
根据处罚决定书内容,今年1月5日,秦川机床财务部完成了该公司2016年12月《企业财务快报》初稿编制,内容涉及秦川机床及下属并表企业2016年12月、2016年度及上年同期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经营现金流量等汇总数据。初步统计秦川机床2016年度净利润为2204万元,与上年度-24814万元相比,实现扭亏为盈。
但实际上,直到今年1月26日,秦川机床才发布了基于其2016年12月《企业财务快报》内容编制的《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2016年度业绩预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秦川机床过往公告发现,当日该公司确实发布了业绩预告,且预计2016年归母净利润为500万到2000万元,而秦川机床上年同期的归母净利润为亏损2.36亿元,或将实现扭亏为盈。
陕西证监局的处罚决定书依据《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秦川机床2016年12月《企业财务快报》在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的形成不晚于2017年1月5日,公开于2017年1月26日。
而在1月6日,林竹兰为编制向国家统计局直报的《财务状况表》,获悉了该内幕信息。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林竹兰因工作职务获悉该内幕信息,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获悉时间为2017年1月6日。
此后,林竹兰操作其本人在海通证券(行情600837,诊股)股份有限公司宝鸡经二路证券营业部开立的“林竹兰”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利用账户存量资金,于2017年1月17日至1月23日累计买入“秦川机床”10100股,卖出“秦川机床”100股,截至目前已全部卖出,共计盈利5289.88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了秦川机床今年1月的股价波动情况,在林竹兰获知内幕信息的1月6日,秦川机床股票开盘价8.66元,收于8.73元。
而林竹兰买入股票的1月17日至1月23日,秦川机床股价在8.41元至9.45元之间徘徊。但1月26日,即秦川机床发布业绩预告后,至2月27日一个月时间里,秦川机床股价涨幅为0.07%。
陕西证监局认为,林竹兰的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上述事实,以及交易记录、相关情况说明、秦川机床相关公告和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陕西证监局决定,没收林竹兰违法所得5289.88元,并处以3万元罚款。
“她(林竹兰)大意了,本来已经办了退休手续,但还没有正式离职,当时接触了资料,填了内幕知情人登记表,我们就把她也报上了。她以为已经退休和她没有关系了,就大意了。”上述秦川机床工作人员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