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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晟光电董事因虚增净利润等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加入日期:2017-12-5 8:58:10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7-12-5 8:58:10讯:

  12月4日,中晟光电(831504)发布公司董事收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该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收到董事孙利、董事于涛告知书。公司董事孙利、董事于涛于2017年11月30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行情300029,诊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在2014年至2016年年报披露中将代收代付的水电费确认为收入及成本核算,未真实反映商业活动实质且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472.17万元、1618.61万元、1810.60万元,分别虚增成本472.17万元、1618.61万元、1810.60万元。

  此外,在2016年年报披露中公司将应属于2016年运输费用的80.67万元计入了2017年度,导致2016年虚增净利润80.67万元。

  由于公司出现的上述违规行为,江苏证监局对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利、总经理于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中晟光电表示,上述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也不影响两位董事在公司的任职资格。

  新三板在线获悉,中晟光电于2014年12月31日挂牌新三板,主营自主品牌MOCVD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包括设备安装调试、设备维修和后续升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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